************医院”对本单位4号放疗楼一层核医学科北侧新增PET-CT机房及配套功能科室,进行项目辐射防护规划设计征集比选,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参与本案的规划设计,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项目概况
************医院4号放疗楼一层核医学科北侧新增PET-CT机房及配套功能科室。项目位于厦门市集美区盛光路566号4号放疗楼一层核医学科北侧,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00㎡(含平面,防护,暖通,给排水,衰变池等设计)。
二、设计范围及要求
本次方案必须满足核医学科PET-CT机房辐射环评、职业病危害预评/控评等技术文件要求,并通过当地卫生、环保监督部门检测验收。
1.《临床核医学患者防护要求》 (WS 533-2017)
2.《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 1188-2021)
3.《临床核医学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 120-2006)
4.《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
5.《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
6.******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 51039-2014)
三、参选单位资格要求及报名资质审查时需提供
1.供应商需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B证证书,以及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3.自2019年1月1日******医院防辐射工程项目,内含核医学科(包含PET-CT机房或PET-MR机房)防辐射工程,需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或核医学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批复扫描件。
4.主要防护材料(铅玻璃板、铅钢复合防护板、防护涂料板、铅板)需提供有******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出具的“X射线防扩材料屏蔽性能检测”检测报告扫描件。
5.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装饰装修施工员、安全员、装饰装修质量员、材料员)的配备情况,须提供岗位证书扫描件以及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6.委托的第三方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具有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评价甲级资质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7.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8.三年无违法、违规或行政处罚记录证明。
四、相关说明
1.在方案报批报建过程中若政府审批部门需要设计资质,设计单位需提供经建设方认可的设计资质。
2.设计单位如承接工程设计,须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开展工作,及时沟通工程设计情况,及时按建设单位要求进行图纸修改。
3.设计方案采用后可继续深化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4.设计成果归建设方所有。
5.设计周期:15天。
五、参选报名时间
1.参选人须在2024************医院后勤保障部报名和现场踏勘看(厦门市集美区盛光路566号),并于2024年4月26日16:00点前将参选文件等资料送交后勤保障部。
2.各参选报送设计方案时需提交以上资料(参照第三点)、初步设计方案、图纸(含平面功能分区布局)、清单表(工程量清单、工程概算表)、项目预算书等最终稿1份(纸质、电子各1份)。
六、注意事项
1.不接受电话报名或网上报名等非现场形式报名。
2.材料不全或资质审核不合格,报名及方案均视为无效,且不再通知报名人。
3.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报名。厂商、经销商及相关人员列入黑名单。
4.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
************医院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