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棣县职******学校第二期建设项目地块位于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信河路以南、亨立餐具以西、青坡沟以北、192乡道以东区域,总占地面积65727m2,地块地理位置中心坐标E117.85332°、N37.80587°。
调查地块在2012年前为佘家巷村农田,主要种植小麦、玉米等农作物;2013年后地块内建设博翱驾校,从事驾驶员机动车培训,2023年驾校搬迁,地块内构筑物已全部拆除,地块闲置至今。******改革局《关******体育局无棣县职******学校第二期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棣发改[2023]170号),调查地块拟规划为教育科研用地******学校用地(A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摸清地块现状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确定项目所在地是否符合土地性质变更的条******体育局委托青岛******有限公司开展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形成报告,为本地块的开发利用提供技术依据。
本次调查工作阶段如下:2024年3月1日开始进行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工作;2024年3月2日—6日对地块进行污染分析识别并制定采样检测方案;2024年3月11日进行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采样,于采样当天送样。
本次调查地块内共设置6个土壤监测点位(S1~S6)、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W1~W3),地块外设置1个土壤/地下水对照点位,共采集24个土壤样品(包括土壤平行样3个)、5个地下水样品(包含地下水平行样品1个)。
土壤样品检测因子除《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必测45项外,加测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锌、总铬、甲基叔丁基醚。地下水检测因子为土壤中对应项目及《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除微生物和放射性)中基本35项。同时采集1个运输空白样品和1个全程序空白样品,送往具有CMA资******有限公司实验室进行分析。
土壤质量依据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估,地下水质量依据GB/T 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进行评估。
根据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土壤检测数据,土壤样品中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的检测结果均未超出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及本次调查选用筛选值。
根据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下水检测数据,氰化物、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碘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6-C9)、重金属铜、锌、汞、砷、硒、铬(六价)、镍、铁、铝、锰均未检出;其余指标均有检出,其中总硬度、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硝酸盐、重金属钠检出结果超出GB/T 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限值要求,剩余检测因子的浓度均满足GB/T 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限值要求;石油烃(C10-C40)在所有样品中均有检出,检出浓度低于《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本次调查采集的样品严格按照《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中的要求进行保存与流转,并有专人负责该事项,因此能够保证样品保存与流转过程中数据的可靠性。本地块的所有检测分析质控措施均满足实验室内部相关质控标准要求,检测报告可信,本项目质量控制结果均满足要求。
综上,根据调查分析结果,本地块土壤环境状况满足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下一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